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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大型精密仪器开放使用规则
日期:2018-11-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了使生命科学学院的大型、精密仪器更好的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率。结合我院“一体化多层次”实验教学模式及实验室管理体制,制定大型仪器开放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如下:

一、大型精密仪器使用的预约制度

1.开机时间: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大型精密仪器全天候开放使用;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如晚上、假期),仪器仅对确有非主观因素且培训合格后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开放;具体情况听从仪器管理人员的安排,并要求有导师/课题组长签字,由导师/课题组担保仪器的使用安全。

2.使用者请至少提前2天进行预约并及时联系管理员,以便安排实验时间。取消预约者请至少提前1天电话联系管理员说明原因,对于未取消预约且不按约定时间进行实验者,将按其预约时间照常收费。

3.预约时请使用生科院实验中心网站上的大型仪器开放管理平台,务必在备注中明确给出以下信息:1)待测样品数量、2)使用小时数、3)可接受的时间段范围(例如:使用2小时,11:00—17:00之间均可);得到回复信息或2天后仍未得到回复的均请及时致电管理人员确认情况。

4.请预约者严格按照预约时间进行实验,耽误的实验时间不予延长,且同样收费。迟到超过30分钟取消本次实验资格,仍按照预约时间收费;无故失约3次以上者将限制其仪器使用权。确因突发情况迟到者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5.确有特殊情况临时使用仪器者,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并与预约该时段的使用者协商。临时插入实验按照预约标准收费;若该时段无人预约,则先到先做。

6.大型精密仪器仅用于制备好的样品的观察分析,请在使用仪器之前做好所有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大型精密仪器使用的规定

1.使用者需持有上机许可证方可预约和使用仪器,校外人员及校内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包含测试需求极少,总次数≤3,总时间≤6h)测试样品,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预约,且应听从管理员安排。

2.严格禁止没有使用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操作;不得借用他人的使用权限进行仪器预约和使用,也不得将个人的使用权限借予他人,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根据预约记录由预约者承担一切责任。

3.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发生仪器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

4.请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开始进行实验,以免仪器空开。每天第一个使用者和最后一个使用者和管理人员联系,确认仪器状态正常。

5.预约时间内只限预约者本人使用仪器,不得随意让他人操作;如果期间出现任何问题,根据预约记录由预约者承担一切责任。

6.实验进行中,使用者不得自行改变室内通风和温度控制等参数;使用者不得使用同一实验室中其未预约的仪器设备;使用者有权阻止与实验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实验室。如果有特殊样品,如有污染性的样品应事先与管理人员沟通,不得污染仪器及公用实验台面。如仪器出现故障,请立刻联系管理人员,严禁擅自处理与隐瞒不报。

7.实验结束后,请关闭相关水源和电源,如实在实验记录本上登记使用情况,并通知管理人员。带走自己的物品,按要求清洁实验室后方可离开。、

8.实验数据可经由大型仪器管理平台上传暂存,请及时下载;若数据过多无法上传,请征得管理人员许可后进行数据刻录或者拷贝等相关操作。未经同意请勿私自使用电脑的光驱、刻录机和USB口,如果因病毒感染导致仪器操作系统出现问题,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请欲进行测试者提前到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办公室(格物楼3107室)开设帐户,并预交费用;本校测试者通过学校财务处转账,外校测试者以转账支票/现金结账。测试后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核算。账面余额不足20元者将不能进行预约,请及时充值。

收费以小时为单位计,最小单位是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各收费仪器及其收费标准详见大型仪器平台网站http://yqyy.snnu.edu.cn/生命科学学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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